当然,不是说冷门的东西就一定没机会,但是鼓励大家去做热门、需求旺盛的东西,肯定算不上是什么错误吧? 错误之2 作为一个内容产品,它的获利方式大概就3种,第一种叫做广告,第二种叫做电商,第三种叫做知识付费。 媒体已经被训练为融资报道机器。
一个电商老板喝醉后,在微博上大骂毕胜,因为员工看了毕胜的演讲视频,第二天辞职了。从PC时代的凤凰沦落到新媒体时代的“落汤鸡”,百度太需要存在感来证明自己并不落伍并没被淘汰了,所以百度从推出百度百家,再到推出升级版百家号,火急火燎、雷声轰轰地在移动端折腾了半天。
内容公司如果不安于做小而美赚钱的公司的话,那可能性就藏在这样的地方。
Copyright © 2021 反唇相讥网 All Rights Reserved